余杭区天使梦想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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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区政策
 余杭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02-14 10:52
Document

政策名称:

余杭区天使梦想基金管理办法

政策背景:

出台时间: 2017年9月14日

发布单位:余杭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申请条件:

有创业思路和创业精神的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在余杭区注册设立,成立期限一般在5年以内的创业项目。其中,高层次人才作为创始人在创业团队中的股权占比不低于15%。

政策奖励大纲:

经过项目评审,评分80分以上的创业团队,可获得天使梦想基金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如下:(1)国家、省级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150万元;(2)市、区级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80万元;(3)创新型人才创业项目:30万元。(4) 顶尖人才创业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资助标准。(5)获得天使梦想基金资助尚未行权且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不变的创业项目,该项目主要创始人的人才层次获得认定升级,就差额部分给予追加资助。

申报流程:

创业团队按平台或部门组织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公开征集通知的具体条件进行申报——平台、部门会同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对申报项目人才层次及项目内容进行初审——推荐项目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项目评审——基金管委会委托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根据评审和报告形成资助方案——区级主要媒体上公示通过——区政府同意后拨付资金,金控集团拟定资助协议,基金公司签署后实施投资运作——创业项目首次社会股权融资由金控集团对企业估值行权,经基金管委会审批后将资助资金转为对创业项目企业的投资——办理股权登记手续——金控集团投后培育——金控集团根据创业项目企业新一轮股权融资的估值情况,通过股东回购、协议转让等方式退出所持股权。

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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