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评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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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区政策
 浙江省软件协会
 2017-10-10 06:09
Document

政策名称:

双软评估

政策背景:

出台时间:2016

发布单位:浙江省软件协会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中旬、下旬集中审批一次

申请条件:

软件产品登记申报条件:

1、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拥有第三方权威部门出具的评测报告。申报奖励:增值税3%以上的返还。

软件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2、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

3、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至少1件拥有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评估证书》;

5、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6、企业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政策奖励大纲:

享受所得税前二年全免,后三年减半(盈利那年开始计算)

申报流程:

1、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评测

2、报送浙软协软件产品评估

3、审计报告筹划

4、材料准备与装订

5、报送浙软协软件企业评估

提交资料:

1、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近三年拥有的软件著作权、专利、软件产品证书等自主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4、受理日上年度《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情况表》,上年度12月份经省、市各级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企业实际经营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受理日上一月份对应材料)

5、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列表暨收入情况归集表》、《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企业主要应交税金明细表》(企业实际经营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期间对应材料)

6、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7、ISO9000系列或CMM/CMMI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者提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以及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等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

8、上一年度软件专项审计报告(含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等。企业实际经营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期间对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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